1.直接原因
物流系统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系统能量的意外释放,即能量的不正常或不希望的释放。
物流系统中充斥着各种能量,在运输配送过程中,行驶的车辆同时具有动旅、势能和热能等;在储存保管过程中,物流仓库里面的电器设备具有电能,货物本身具有生物能、化学能、热能等;在装卸搬运过程中,起重机具有动能、势能、生物能和化学等;在包装过程中,包装设备具有热能、机械能等;在信息活动过程中,设备具有的电能、声能、电离能等;在流通加工过程中,钧品和设备具有的机械能、热能等。通过分析,物流系统中的机械能是存在最为广泛的能量形式,意外释放的机械能是导致发生事故时人员伤害或财物损坏的主要类型的能量。
除了极个别的情况之外,如果没有上一级原因的触发,一般直接原因是难于发生的。比如,若物品安全检查合格,则不会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如果包装设备不会漏电,电能就不会释放;如果物流仓库通风情况很好,CO、c02就不会积聚而造成意外释放等。
从能量意外释放论出发,预防事故就是控制、约束能量或危险物质,防止其意外释放;防止伤害或损坏,就是在一旦发生事故、能量或危险物质意外释放的情况下,防止人体与之接触,或者一旦接触时,作用于人体或财物的能量或危险物质的量尽可能的小,使其不超过人或物的承受能力。
2.间接原因
人们把触发直接原因发生的原因称为间接原因,从上章的图可见,物流系统的间接原因主要由是系统中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两部分组成。( l)人的不安全行为。物流系统六大功能要素常见的人的安全行为见表。